各有关部门:
现接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申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文件的通知》(云发改办高技[2016]92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78号),详见附件),根据通知规定,同一法人单位可选择1各实验室进行申报。请有意向的部门或实验室于3月10日下午下班前与校科技处联系咨询。
附件:关于请组织申报环境保护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联系人:陆 凯 柴亚民
联系电话:65916004
科技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