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主楼环境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校长办公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校办通〔2022〕240号(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理工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昆明理工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
2.2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为确保莲华校区主楼师生安全教学正常使用不受影响,本项目须分阶段分时间实施;且外墙只能在假期实施,但最终必须于2024年8月15日前外架拆除完成全部任务)。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18)》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2.4.1莲华校区主楼(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一、建筑面积约18297.08平方米,本工程修缮以实用、安全、经济为原则,不改变原建筑结构形式、消防系统及使用性质和功能。考虑莲华校区南区整体环境及区域建筑风格,结合原外墙立面综合提出装修方案。按使用单位要求局部调整建筑平面布局,外墙面及内部环境局部修缮,提升建筑整体环境。
1、主楼外立面修缮。外立面需拆除外墙面原装饰马赛克面层,更换为外墙真石漆,大厅外门头及柱子部分,拆除原石材装饰面层,更换为白色花岗岩面层。
2、除地下1层、1-2层昆工附中及8层现已经装修过并由团队使用部分以外,室内局部区域进行修缮。
(1)主楼大厅:地面原水磨石铲除,重新做地砖地面,拆除原吊顶重做,内墙及顶棚原粉刷拆除重做,更换强弱电线路及灯具;
(2)内走道、楼梯间、电梯厅、公共区域:地面水磨石打磨翻新,内墙及顶棚原粉刷拆除重做,电梯厅墙面按照设计进行处理,更换强弱电线路及灯具;
(3)卫生间:进行重新布置分隔,水电管网改造,更换洁具,防水拆除重做;
(3)电梯:更换三部电梯,其中一部货梯、两部客梯;
(4)屋顶原防水拆除重做
二、本项目电梯为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即:完成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一定范围内风险,承包人(包括但不限于)按现行法规开具完税发票所应缴纳的税金、货物/设备的出厂价、包装费、卸车吊装费及保险费、运杂费、技术服务费、现场服务费、装卸费、运保费、设备安装费、安装电梯过程中的含脚手架搭拆费、模板的搭拆费、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井道照明等应发生的费用、相关规费、与建筑工程有关的其他税金、调试费、验收费(含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合格允许运行的费用)及对使用方人员培训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也包括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及其组成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和安装人员社保及人身事故相关的保险费用等各项应有费用。承包人已经充分考虑本合同履行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含货物/设备在交货前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两年内的安全年检资格证书等所需费用的各项应有费用,除满足合同约定价格调整外均不做调整。(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建筑面积约18297.08平方米,约 760万元,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公布的为准(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二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或)注册建造师_一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且拟派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财务要求:2020至2022(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大于2,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4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18-1-1,业绩内容为公共建筑,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4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18-1-1,业绩内容为公共建筑,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其他要求:1、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投标人未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信用奖惩名单公告》中。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失信信息查询和提供工作的通知》昆政务局〔2019〕44号等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投标人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上传投标文件时上传提供。涉及投标人的失信信息来源: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内失信材料,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审核;
②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情形;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声明材料或承诺)。
2、其他要求:
①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③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联合惩戒对象的通知》及《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昆政务通【2020】9号)。
④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精神,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若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将取消中标资格。
⑤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要求投标人其他资格的应详细明确,且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强制性条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8月24日15时00分至2023年9月1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昆明)(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昆明)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其他要求: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2023年9月14日09时30分。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启用网上远程开标(即远程在线开标)。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文件、解密文件(即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须按《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优化远程网上开标流程的通知》和《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智能开标系统的通知》、《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及上述通知中所附的附件要求进行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签到、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签到、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及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昆明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www.kmust.edu.cn)(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昆明理工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一二一大街文昌路68号 |
地 址: |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360号凯旋大厦18楼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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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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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郑老师 |
联 系 人: |
何工、陈工 |
电 话: |
0871-65916064 |
电 话: |
18087768482、18187166243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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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单位:五华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0871-64320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