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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 2014-11-04 云南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走进红河

发布日期:2014-11-04 点击量:

10月31日,“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红河州专场报告会在蒙自市行政中心蒙自会堂举行。活动邀请了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李婉琳作了题为《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法律对策》的报告。红河州委政法委、蒙自市委政法委以及州、市两级政法部门共500余人参加会议。

报告会上,李婉琳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当中的部分内容,结合边疆地区实际,从“什么是社会治理?”“为什么要用法治的方式来治理社会?”“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边疆地区法律治理的对策”4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阐述。

李婉琳认为,社会治理不仅要加快构建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主的社会治理方式,还要构建以法律和道德规范条例为手段的社会治理方式,更应加快构建以基层为导向的社会治理方式。

李婉琳说,在社会治理中,边疆地区的治理是最难的。由于边疆地区存在少数民族众多,交错分布;边境线长,与众多的东南亚国家接壤等因素而导致边疆维稳压力大。再加上,目前云南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更容易引发各种突发性事件。

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过程中,更应注重多元化参与。在依法治村、治乡镇的过程中,仅依靠法治外在的强制力效果可能不太理想,可有效利用村规民约、家法族规、习惯禁忌等作为法治建设的补充力量。李婉琳说,社会治理是一项具有长期性和差异性的工作,应结合地方实际进行治理。她认为,在社会治理中应做到“五个坚持”即:以法治的精神来引领社会的治理;以法治思维来谋划社会治理;以法律的规范来实施社会治理;以法治的标准来评价社会治理;以法治秩序的实现作为社会治理的目标。

红河日报 记者 杨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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